主体结构分部工程安全技术交底记录交底内容:一、施工之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要组织对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就施工过程当中的各项安全技术要求,作出详细交底说明,交底要分不同工种和不同对象进行,内容要有针对性,明确告知安全操作章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并采纳书面形式,双方签字确认。二、安排工作时,对不适宜高空作业的人员,不得安排高空作业。三、机械作业场地设置防雨棚,防坠区域设置防坠棚,机棚内应有良好的通风、采光、防冻设施;并应有良好的排水条件,不得有积水,机械经验收合格之后方可使用。使用之前项目施工负责人应向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措施和操作章程的交底,使操作人员熟悉作业环境和施工条件,明确操作章程,遵守现场安全规则。四、根据三相五线制、三级配电二级保护的原则设置现场临时用电。并对所有用电设施(包括变配电装置、架空线路或电缆干线的敷设、分配电箱等),在通电投入使用之前,按临时用电施组要求进行检查、验收,合格之后通电使用;施工过程当中的电气设备和线路必须绝缘良好,电线不得与金属物绑在一起;各种电动机具必须根据相关规定接地(接零),并设置单一开关;遇有临时停电或停工休息时,必须拉闸加锁。五、脚手架(含特别类脚手架)及大型设施、设备的搭拆、模板支拆及搭设在危险部位的安全设施的装拆等危险作业,必须根据经审批的专项施工方案组织实施,施工时必须设置警戒区,大型机械的装拆有专人指挥,指挥人员应熟悉装拆作业方案,遵守装拆工艺和操作章程;并落实专人进行监控,对监控人员进行专业知识培训发证,提高对安全事故隐患的识别、推断能力,对监控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必须及时实行措施快速进行处理。六、对脚手架(含特别类脚手架)、井架和龙门架、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包括人货二用电梯)等组装、搭设完毕,应进行验收与检查,并根据相关规定进行检测,验收、检测合格之后,方可使用。七、轨道式塔机行驶轨道不得有障碍物或下沉现象,轨道压板螺栓完整有效,轨道末端设置止档装置和限位器撞杆;附着式和内爬式塔机升节和爬升应按说明书规定步骤进行,注意较正垂直度,并按方案要求设置好附着装置和固定好套架,超过四级风时不准爬升,每次升节后必须根据相关规定进行检查、验收,合格之后才能投入使用。八、高空作业要搭设脚手架或操作平台,上、下要使用梯子。遇有六级以上的大风时,应暂停室外的高空作业。九、对施工过程当中的洞口、临边、高空作业应按安保计划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