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炔气瓶使用安全章程规定1.乙炔瓶在使用、运输、贮存时必须直立固定,严禁卧放或倾倒,防止瓶内的丙酮随乙炔流出,甚至会通过减压器而流入椽皮管 ;应避开剧烈震动、碰撞,以免瓶内多孔性填料下沉而形成空洞,影响乙炔的储存。运输时应使用专用小车,不得用吊车吊运;环境温度超过 40℃时应实行降温措施。2.乙炔减压器与瓶阀之间连接必须可靠,严禁在漏气的情况下使用。否则会形成乙炔与空气的混合气体,一旦触及明火就会立即爆炸。3.要用专用板手开启乙炔气瓶。开启乙炔瓶时,操作者应站在阀口的侧后方,动作要轻缓。拧开瓶阀不宜超过 1.5 转。使用压力不得超过 0.15Mpa 。4.瓶内气体不能用光,必须留有一定余压。当环境温度小于 0℃时,余压为 0.05 兆帕;当环境温度为 0~15℃,余压为 0.1 兆帕,当环境温度为 15~25℃时,余压力 0.2 兆帕,当环境温度为 25~40℃时,余压为 0.3 兆帕。5.焊接工作地乙炔瓶存量不得超过 5 只。超过时,车间内应有单独的贮存间。若超过 20 只,应放置在乙炔瓶库。6.乙炔瓶严禁与氯气瓶、氧气瓶、电石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品同库存放。作业点与氧气瓶,明火相互间距至少离开 10 米(高空作业时应按与垂直地面处的两点间距离计算)。7. 瓶阀冬天冻结,严禁用火烤。必要时可用 40℃以下的热水解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