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炔瓶的使用、运输和储存的安全技术操作章程乙炔瓶虽然比乙炔发生器安全多了,但在运输、贮存和使用过程当中,由于受震动、填料下沉、直接受热,以及使用不当、操作失误等,也会发生爆炸事故
所以使用乙炔气瓶时,各个方面都要实行必要的安全措施
每三年进行 1 次技术检验
超过检验期限的气瓶不得使用
(1)使用时的安全技术要求1)禁止敲击、碰撞
2)要正放,不得卧放,以防丙酮流出,引起着火爆炸(丙酮蒸汽与空气混合的爆炸极限为(2
9%~13%)气瓶立放 15~20min 后,才能开启气瓶阀使用,拧开瓶阀时,一般情况只拧 3/4 转,最多不要超过 1
3)不得靠近热源和电气设备;夏季要防止曝晒;与明火的距离一般不小于 10m(高空作业时,是垂直地面处的平行距离)
4)瓶阀冻结时,严禁用火烘烤,必要时可用 40 撮氏度以下的温水解冻
5)吊装、搬运时,应使用专用夹具和防震的运输车,严禁用电磁起重机和链绳吊装搬运
6)严禁放置在通风不良及有放射线的场所,且不得放在橡胶等绝缘体上
7)工作地点不固定且移动较频繁时,应装在专用小车上;同时使用乙炔瓶和氧气瓶时,应尽量避开放在一起
8)使用时要注意固定,防止倾倒,严禁卧放使用,局部温度不要超过 40 撮氏度(即烫手)
9)必须装设专用的减压器、回火防止器
开启时,操作者应站在阀口的侧后方,动作要轻缓
10)使用压力不得超过 0
15Kpa,输气流速不应超过 1
0m3/h瓶
11)严禁、银、汞等及其制品与乙炔接触,必须要使用铜合金器具时,合金含铜量应低于 70%
12)瓶内气体严禁用尽,必须留有不低于下表规定的剩余压力
环境温度与剩余压力关系环境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