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挖土安全章程规定① 作业前应按安全技术交底要求了解地下管线、人防工程及其他建筑物情况,按要求坑深,掌握建筑物的具体位置
地下构筑物外露时,应按安全技术交底要求进行加固保护,作业中应避开管线和构筑物
在现有电力、通信电缆 2m 范围以内和燃气热力、给排水管道 1m 范围以内挖土时,必须在主管单位人员的监护下实行人工开挖
② 挖槽(坑)时必须按安全技术交底要求放坡、支撑和护壁
遇边坡不稳、有坍塌危险征兆时,必须立即撤离现场
槽上堆土应距槽边 1m 外,堆土高度不得超过 1
5m,堆土不得遮压检查井、消防井等设施
槽深大于 2
5m 时,应分层挖土,层高不得超过2m,层间应设平台,平台宽度不得小于 0
④ 上下槽沟必须走马道、安全梯
马道、安全梯间距不宜大于50m;作业时 2 人横向间距不得小于 2m,纵向间距不得小于 3m,严禁掏洞挖土,搜底扩槽和在槽内休息
⑤ 在竖井(坑)内作业时,必须积极服从指挥人员的指挥
垂直运输时,作业人员必须立即搬至边缘安全位置,土斗落稳时方可靠近作业
⑥ 隧道内掘土作业时,必须根据安全技术交底要求操作,严禁超挖
发现异常时必须立即处理,确认安全之后方可继续作业;出现危险征兆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搬至安全位置,并向上级领导报告
⑦ 使用钢钎破土时,扶人应在打锤人侧面用长把夹具扶钎,打锤范围以内不得有其他人
锤顶应平整,锤头应安装牢固钎子应直且不得有毛刺,打锤人不得戴手套
⑧ 作业中发现地下管道等构筑物、文物、不明物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向带班人报告,并按要求处理或保护
⑨ 必须按安全技术交底要求,保持与高压线、变压器、建筑物、构筑物等的安全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