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风险与安全管理的理性思考风险与安全管理存在内在的辩证关系。风险可以描述为安全事件发生的概率,不妨把风险管理与安全管理理解为理论与实践的侧重关系。风险管理的目的可以理解为合理设置一个安全事件发生的概率,使得系统总体利益最大化;安全管理的目的是设法有效降低出现安全事件的概率,并设法将安全事件造成的直接损失降至最低;风险管理最终结果是优化出一个合适的安全事件概率,安全管理的终极结果是安全事件零概率。风险管理与安全管理相辅相成,是理论指导实践,再由实践修正理论,如此往复与提高的认识过程,是在认识论基础上建立起来的相关关系。以基本建设管理为例,安全、质量、进度和造价是基本建设的四大控制,其中安全是四大控制的基础,安全不仅具备技术属性,更具备社会与政治属性。安全可以通过经济合同的方式承包管理,但是安全管理的责任不能“以包代管”。雇凶杀人法律必究,安全事故行政追究,这些都取决于安全管理的特有属性。广义的看,质量、进度和造价,在特定条件下都可能转化为安全问题,因此,在基本建设管理中,安全管理具备名符其实的基础性地位。安全管理的技术方面(动手能力),主要工作有专业培训和完善的安措等。强调一种辩证的安全管理理念:亡羊补牢,越补越牢。丢了羊虽然很难过(坏事),但是它促进了补牢,这样就减少了再丢羊的风险(好事),如此往复,羊会越丢越少,牢会越补越牢。一般往往把“亡羊补牢”看成马后炮,是贬义词,但是在安全管理上,“亡羊补牢”是善于总结教训的褒义词。安全措施的不断完善,一定是建立在以往经验和不足的基础上。安全管理的行政方面(动嘴能力),主要工作是宣传和教育,警钟长鸣(天天讲、月月讲、年年讲)。也强调一种辩证的安全管理理念:警钟长鸣,不能避开一次偶然事故,但是可以有效降低出现一次偶然事故的概率。所以,安全工作必需警钟长鸣。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进展与完善,安全管理不断推动向制度化、标准化、标准化等法制化管理目标进展,从企业管理办法到行业法律规范,再到国家标准,法制化进程有效提高了安全管理的科学化水平,克服了由于主要依赖于管理者自身素养高低的人治化管理的诸多弊端,有效降低安全事件发生概率。法制化管理具备相对固定性,肯定性属性,而人治化管理具备随意性,随机性属性。两者之间存在辩证关系,法制化法律规范了人治化管理,提高了人治化管理的综合水平;反过来,人治化又可以理解为在管理过程当中不断汲取教训与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