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党推优的意义 在企业党建工作中,如何发挥工会组织的助手和桥梁纽带作用,是当前工会工作中的一个重大课题
莲都区总工会在“党工共建,三级联创”活动中,经过不断探究,创新和法律规范基层工会“推优入党”工作,既提升了工会工作水平,又扩大了工会工作的影响力和凝聚力,受到党委、企业、职工的一致好评,成效显着
一、主要内容 基层工会推举优秀职工加入中国共产党(简称推优入党),是“党工共建,三级联创”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
为了创新和法律规范这项工作载体,今年初,中共莲都区委组织部、区总工会在总结前两年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经过反复讨论探究,出台了《关于法律规范全区基层工会“推优入党”工作的通知》(莲组(XX)28 号、莲总(XX)22 号),对基层工会“推优入党”工作的原则、程序、具体要求等作出了明确和法律规范
主要内容包括: (一)推举原则: 1、自下而上、党工衔接的原则:基层工会组织是推优入党工作的基本单位,根据职工代表大会民主评议、基层工会考察上报、企业党组织或上级工会审核推举的顺序进行
2、民主集中制原则:基层工会应根据职工代表大会的推优情况形成初步推举意见;企业党组织或上级工会应广泛听取职工代表的意见
3、精、少、优的原则:基层工会要严格根据党员进展标准,做到好中选优,优中挑好,确定优秀职工推举量与党员进展量的适当比例,确保把真正优秀的职工推举到党组织中来
(二)推举条件: 1、年满十八岁,自愿申请参加党组织
2、在企业服务年限达 3 周年以上
3、遵纪守法,具有爱国、爱厂、敬业精神和良好职业道德,为企业健康进展做出贡献,得到企业和员工的肯定
4、热爱本职,兢兢业业,在所在岗位勤奋工作,成绩突出
5、努力学习,积极进取,不断提高自身素养和技能,在一定层面、范围内起表率作用
6、积极参加民主管理,经济技术创新和提合理化建议等活动,在参政议政、竞赛活动等方面有一定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