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了“霸王面”之后 问正在求职的大学生们,今年最流行的职场食品是什么,恐怕新新人类们会毫不犹豫地告诉你———“霸王面”。 在寒气逼人的职场严冬里,吃一碗“霸王面”,就算不足以果腹,暖一暖身也可精神为之一振。好之者众,亦情有可原。 问题是,吃了“霸王面”之后,会有哪些情况发生,众学子们恐怕还没有一个全面的了解。古语云:谋定而后动。让我们来看看,“霸王面”成功之后,可能发生的情况。 A 拿了 offer 做“面霸” “面霸”是前几年流行的职场食品。一些条件比较好的毕业生手握 7、8 张 offer,仍然在各面试现场里冲杀,以求充分的选择自由。随着职场竞争白热化,现如今要修炼成“面霸”,“霸王面”恐怕是少不了。“霸王面”固然勇气可嘉,“面霸”就不值得提倡了。 在变成“面霸”之前,让我们先说说offer 是什么。所谓 offerletter,目前还没有一个统一的名字,有人称之为“录用通知”,有人谓之“录用信”。Offer 在法律英语中的含义是“要约”,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要约”就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即表示当内容具体确定,并且要约人一旦作出了承诺,就要受到意思表示的约束。因此,offerletter 一旦发出,就对用人单位产生法律约束。这种约束是单方性的,也就是说 offerletter 对用人单位有法律约束,而在劳动者承诺之前没有约束力。 打个比方说,offer 就像一封求婚信,里面只写了一句话,“你同意与我缔结劳动关系吗?”同不同意,就看劳动者是不是点这个头。假如劳动者没有点头,这张offer 就是废纸一张。只有劳动者点了头了,offer 的内容才生效。而一旦劳动者点了这个头,用人单位就必须对 offer 中所写的内容承担法律责任。若用人单位未按 offer内容执行,劳动者可追究用人单位相应的赔偿。 因此,offer 是一条射线,发出去了,就难以收回。Offer 约束了用人单位的行为,但却给予了求职者充分的选择权。这里反映的是,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尊重与诚信。年轻的“面霸”们,是否应该珍视手里的这份诚心呢? Tips:offerletter 并不等同于劳动合同,不能有了 offerletter 就不签订劳动合同。offerletter 是用人单位同意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意思表示,劳动者可以选择接受或不接受,劳动者一旦承诺同意按offerletter 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则offerletter 的内容对双方都有约束力。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法律文件。offerletter 包含了劳动合同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