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采放炮工技术操作章程(一)工作准备1、按回采工作面打眼放炮说明书(或作业章程)规定领用当班所用电雷和煤矿安全炸药,当即分别装入专用木箱内,并立即加锁。2、检查整理当班使用的放炮线(含胶线、母线及脚线),试验放炮器的充电可靠性的放炮线的导通性。检查木炮棍的完好情况。3、炮泥的制作,按砂:泥=1:2 的比例配制。4、检查回采面的通风瓦斯情况,察看上下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核实炮眼参数(位置、角度、深度等)是否符合作业章程规定。发现异常时,有责任要求电钻工和班组长予以补救完善。5、在安全地点装配好当次爆破所需起爆引药。引药内的起爆雷管只能从药包的端部用棍所扎的孔内插入,严禁将雷管直接插入。装配好的雷管脚线应当缠绕,并扭结短路。6、检查回采面上的安全支护情况,特别注意督促支护工搞好采场密集,上下安全出口和附近煤壁处的加固支护。7、检查采面附近上冲、切割碛头的通风瓦斯和安全支护情况,发现问题时,要求班组长立即处理。8、放炮前,由规定人员落实采面上和附近掘进碛头上的人员撤退及上下安全出口的放炮警戒工作。9、只有在钻眼全部结束,人员已经撤离和再次得到有关瓦斯没有超限的明确答复后,才能身背放炮器及其钥匙,手持木炮棍进入采面装药。(二)装药放炮1、清除炮眼内的煤粉,检查炮眼施工质量,查明有无淋水透水迹象。发现异常时停止装药。2、从回采面的一端开始依次装药。每次装药进均用一只手理扶雷管脚线,另一只手用木炮棍将药包轻轻推入眼内。药包之间接触即可,严禁用重力撞捣。3、煤层内炮眼深度小于 0.6m 时禁止装药、放炮。装药长度不得超过 1/2 眼深,其余部分用炮泥填满,严禁放明炮和糊炮。4、经请示值班领导同意的水炮眼应用防水胶套装药。5、联线方式一般大串联。但一次放炮个数在 10 个以上时,应考虑分两组串联、并联。6、整个放炮过程应当严格遵守三人放炮制(放炮员、瓦检员、班组长)和一炮三检查(装药前、放炮前、放炮后)基本制度,不得保证上述规定时,放炮员有权立即停止装药放炮。7、在采面及附近掘进碛头的人员确定安全撤离的情况下才允许联结脚线。只有在瓦检员、班组长报告瓦斯没有超限、警戒已经设好的情况下才允许联结母线。8、在母线接上放炮器桩头和插入钥匙前,放炮员还应当大喊三声“放炮了”,通电之后无论是否响炮,均应当立即拔出钥匙,拆下母线并扭结短路。9、放炮之后至少保持 15 分钟通风时间。10、通风之后进入碛头检查时,放炮员必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