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石方人工开挖的安全章程规定一、一般规定1.人工开挖基坑时,应该先清除坑口的浮石及浮土等。向坑外抛扔土石时,应防止土石回落伤人。2.坑底面积超过 2m2 时,可由 2 人同时挖掘,但不得面对面作业。坑上应设一人监护并负责将土石运到距坑口边 0.5m 以外的场地。3.坑深超过 3m 时,挖掘人员向坑外送土应使用萝筐或吊篮;坑内、坑外人员应当保持联络,互相配合。上下坑应用爬梯。除全掏挖型基础外,一般土坑的开挖,为了防止坑壁塌方,应设开挖坡度。坡 4.度大小应视土质类别、地下水位和坑深确定。5.施工人员不得在坑内或陡坡上休息或用餐。二、掏挖型基础开挖的有关规定1.挖掘时,坑上应设监护人,监视坑壁有无塌落现象。2.堆土距坑口边 1m 以外,且在扩孔范围以内的地面上不应堆集土方。3.挖掘过程当中,随时检查地质情况与设计提供的地质资料是否一致,假如差异较大时,应当立即停止挖掘并请设计代表作出鉴定。4.坑内挖掘人员在掏挖底部扩大头时应当随时观察坑壁有无变形或裂缝。5.掏挖基础的基坑挖掘完成后应尽快浇制混凝土基础。未浇混凝土前,必须用塑料薄膜封堵坑口,薄膜周围用土掩埋,并设警示牌。6.基坑内只允许一人挖掘。坑深超过 2m 时,上下应用爬梯。三、挖掘泥水坑、流砂坑的有关规定1.施工之前应准备抽水机械和挡土木板、木桩,应该制定开挖的方案。2.根据地下水位情况安装挡土板,并随时检查其有无变形或断裂现象。3.不得站在挡土板支撑上传递土方或在支撑上搁置传土工具。更换档土板应该先装后拆。4.泥水坑、流砂坑的挖掘应连续作业,基坑挖好后应当立即支模及浇灌混凝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