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工作总结汇报 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是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所属正科级全额拨款参公事业单位,担负着我县城市日常管理和行政执法的重要职能。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住建局党委的关怀支持下,县的城市管理事业得到了长足进展,现就将我大队机构编制和队伍建设情况做如下汇报: 一、大队基本情况介绍 (一)机构进展情况 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的前身是县城市管理监察大队,与县城建监察大队两块牌子,一套班子,是县规划建设局的下属单位。县委、县政府为加大城市管理力度,解决城管“老大难”问题,组建了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核定编制 40 名。原城市管理监察大队成建制并入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为副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由县规划建设局代管。根据常编文件,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升格为正科级,管理体制由县规划建设局代管调整为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人员编制不变。根据常编〔XX〕19 号文件,将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划入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为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所属全额拨款参公事业单位,结构编制、级别及人员身份不变。 (二)大队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主要工作职能 根据县编委《关于建立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及人员编制的通知》(常编〔XX〕13 号),核定大队全额事业编制 40 名(原县城市管理监察大队 35 名自收自支事业编制收回),实行一次定编,人员逐步到位的原则;根据市人劳社保局《关于同意县安全生产执法大队等 10 家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批复》(衢市人劳公〔XX〕108 号),确定大队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目前,大队内设 2 个科室 5 个中队:即办公室、法制科(督查室)、一中队、二中队、三中队、规划中队和开发区中队,设大队长 1 名(正科级)、副大队长 2 名(副科级)、科(股)级职数 10 名。大队现有 50 人,编内人员 22 人(其中参公人员 20 名、全额事业人员 2 名),协管员 28 人。 根据常编〔 XX〕13 号文件,常委〔 XX〕46 号文件和〔XX〕1 号县长办公会议纪要等规定,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综合履行原城建监察大队工作职责及受住建、环保、工商、卫生、公安交警等有关行政执法主体的委托承担主要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及其他有关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 (二)依据规划建设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对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