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巷使用电气焊措施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井下和井口房内不得从事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假如必须在井下主要硐室、主要进风井巷和井口房内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每次必须制定安全措施。 因 12 大巷 6 寸钢管废弃不用,现在将其拆卸,要使用电气焊工作;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相关内容规定,特制定此安全技术措施。 一、作业时间:2025 年 10 月 22 日至 11 月 02 日 二、作业地点:12 大巷 三、作业任务:拆卸 12 大巷 6 寸管 四、作业单位:机电队 五、作业负责人: 六: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一)、作业前,要把作业所需要的工具、材料、配料等运到作业现场;作业现场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性物品,并由专人对作业地点及其周围 20m 范围以内进行清理。 (二)、作业负责人要切实负责,监视作业地点 10m 范围以内不准有闲杂人员行走或停留。 (三)、作业现场必须配备 3 只或 3 只以上合格灭火器(因作业地点需要不停更换)。 (四)、作业前必须由专职安全员、瓦检员、防爆检查员各一名,在作业施工之前,应对作业地点前后 20 米范围以内的瓦斯进行监测,瓦斯浓度在 0.5%以下或确认无瓦斯的情况下,并由安检员、瓦检员、防爆检查员在现场负责措施、制度的监督和落实,方可施工。 (五)、作业人员必须要有专职电气焊操作工进行操作,作业前必须佩戴好防护用具。 (六)、运送氧气瓶和乙炔瓶必须单独进行,严禁与易燃易爆物品、油脂混在一起搬运,上、下井时乙炔瓶、氧气瓶不得一起运送。 (七)、乙炔表、氧气表、连接处、胶管接头、减压器等要完好齐全;严禁沾染油脂。氧气、乙炔瓶要距明火 10m 以上;氧气瓶距乙炔瓶 5m 以上。 (八)、动用电焊机时,电焊机应放在干燥通风处,焊接时接地线要接在焊件的同一部件上,并必须靠近焊接处,避开打在管子、道轨上、其电源的选择和接拆线工艺要有专职电工来完成,接线电缆距离作业地点小于 5 米时,必须实行防护措施。(如用铁板或其它物品隔离) (九)、因拆卸 6 寸管电焊机需要移动工作,移动电焊机时必须先切断电源,移动到工作地点方可送点。 (十)、移动作业要做到,干一处清理一处,做到干完无隐患。 (十一)、作业现场必须由安监部委派安全员监督,如有违反《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应当立即停止作业。 (十二)、电气焊操作工要仔细操作,确保工程质量。 (十三)、作业前后,工作地点必须用水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