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河长制工作总结范文2024 年河长制工作总结范文范文一 今年以来,我县切实根据省、市关于“河长制”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仔细贯彻省人大冯副主任来县视察指导“河长制”相关工作的指示精神,结合县区域范围内主要河流的分布情况,全面推动县区域内主要河流生态保护及综合治理工程,“河长制”各项工作得到有效落实
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构建工作推动体系
根据“建立管理机构、明确工作目标、落实管理责任、严格管理考核”的要求,全面建立了区域与流域相结合的以县、乡、村三级“河长”为主要内容的“河长制”组织体系,对全县范围内 18 条主要河流全部落实了具体责任人,由县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分别担任县级“总河长”、“副总河长”,县委、县政府分管同志分别担任盱江和黎滩河“县河长”,河流所经乡(镇)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乡河长”,所经村委会主任担任“村河长”,各级“河长”名单均在政府网站公布,实现了县、乡、村三级“河长”全覆盖
同时,设立了县、乡(镇)“河长制”办公室,落实了管理人员和工作经费
县“河长制”办公室设在县水务局,具体负责全县“河长制”日常工作
二、严格落实责任,健全工作推动机制
先后讨论下发了《&&&“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河长制”工作考核办法(试行)》、《&&&“河长制”工作督办制度(试行)》等文件,对各级“河长”、各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和主要任务进行了再细化、再明确
“总河长”、“副总河长”领导全县“河长制”工作,分别承担总督导、总调度职责;县级“河长”指导、协调所辖河流河湖保护管理工作,督导下级“河长”和县直有关责任部门履行职责;“河长制”办公室具体负责“河长制”的组织协调、调度督导、检查考核工作;乡(镇)“河长”牵头推动河湖突出问题整治、水污染综合防治、河湖巡查保洁、河湖生态修复和河湖保护管理,协调解决实际问题,检查督导下级“河长”履行职责;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