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的指导原则:1“”、镇地震应急工作立足于预防破坏性地震,仔细贯彻 预防为主、防备与救助相结合 的防震减灾工作方针,实行政府统一领导,统一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
2、根据地震震级、地震灾害程度、救灾规模,分为临震应急反应、一般破坏性地震应急反应、严重破坏镇党委、政府立即进入抗震救灾现场指挥状态,按县总指挥部的指示,及时组织实施本应急预案,讨论制订抗震救灾计划及对策措施
6、在上级政府的领导下,统一指挥、组织协调抗震救灾工作
地震发生后,立即指挥各工作组、各抢险救援队奔赴灾情现场抢险救灾,组织灾情调查人员立即奔赴灾区开展各项灾情调查,并尽快向县总指挥部报告震情动态、灾情和抗震救灾情况,请示抗震救灾的紧急问题,同时发布和落实各类稳定社会保障措施
7、做好抗震救灾物资和资金的筹集储备,指挥急需用品物资调动,根据灾情、镇内抗震救灾力量和救灾物资情况,决定是否请求县或邻近乡镇给予援助
8、督促检查各村委会、各有关部门抗震救灾工作的落实情况
9、根据上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的统一部署,在镇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协调或配合做好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二)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及震情监视、灾害评估,交通运输、通讯和应急恢复,抢险救灾,灾民转移安置、物资供应和后勤生活保障,治安保卫,医疗、卫生防疫,次生灾害预防、生产自救、灾后重建,宣传报道八个现场工作组
(2)协调指导抗震救灾指挥通讯系统的运行
(3)传达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和各级领导对抗震救灾工作的指示,传达镇抗震救灾总指挥部的指令
(4)撰写有关报告,经政府审核批准,适时向社会发布有关通告,编写、印发抗震救灾简报
(6)处理抗震救灾现场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 、震情监视、灾害评估组 组 长:分管安全工作的副镇长 副组长: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