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议两公开”具体内容“四议两公开”具体内容 一、主要内容: “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主要内容是,所有村级重大事项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相关事项都要在村党组织领导下,根据“四议”、“两公开”的程序决策实施。“四议”即:村党支部会提议,村“两委”会协商,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两公开”即: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 二、决策事项: 凡是村级重大事务和与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事项,都要根据“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决策、实施。主要内容包括:新农村建设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村集体土地的承包、租赁;公益事业经费筹集、组织实施与管理;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及公益事业的建设承包;集体资产购建与处理;村组建设规划、土地征用及补偿分配、宅基地审报;计划生育、农村低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政策和制度的落实;重大救灾救济款物的发放,以及其他应当民主决策的事项法律规定必须由村民会议讨论的事项,按有关法律规定执行。 三、决议程序: “四议两公开”工作方法分六个环节实施,要求决策过程中要做到提议准确,协商充分,审议广泛,决议民主公开准确及时,必须根据以下步骤 组织实施:1、村党支部会提议。对村内重大事项,由村党支在充分征求党员村民代表及广阔村民意见和仔细调查认证的基础上,集体讨论提出初步意见和方案,使提议符合中央和省、市、区的要求,符合本村进展实际,符合群众意愿的原则,集体讨论提出初步意见和方案。 2、村“两委”会协商。根据村党总支的初步意见,组织“两委”会进行协商,在协商之前,村党组织书记提议前将提议内容与村委会主任通报并充分沟通。同时提前将提议议题口头或书面发至“两委”班子成员手中,待充分酝酿、调研、思考之后,再组织“两委”班子成员讨论,发表意见。对意见分歧比较大的事项,根据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协商意见。 3、党员议事会或党员大会审议。对村“两委”商定的意见,提交党员议事会或党员大会讨论审议。召开党员议事会或党员大会审议前,须把村“两委”协商方案发书面或口头形式,提前一周向党员议事会或党员大会进行通报,在党员中充分酝酿并征求村民意见,提前做好沟通工作;党员议事会或党员大会审议时,到会党员人数须议事会成员数的 4/5 或党员总数的 2/3 以上,审议事项经应到会议事会成员人数的 2/3 或应到党员人数半数以上同意,方可提交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表决。党员大会审议后,村“两委”要仔细吸纳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