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新局面讲话稿同志们: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是新时期我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目前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难点和薄弱环节。“”这次会议的目的就是以 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的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进展观,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工作的有关要求,全面贯彻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若干规定》,进一步提高对新形势下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仔细总结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基本经验,分析存在的各种问题,讨论提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指导思想、改革思路、基本要求和主要任务,实行切实有力的措施,加快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机制,提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和服务能力,满足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的需求,维护流动人口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主任将在会议上作重要讲话,我首先向大家报告近几年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对如何做好今后的工作提几点要求,供大家讨论和讨论。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主要成绩和存在的问题国家人口计生委高度重视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早在 1991 年,经国务院批准,国家计生委发布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标志着我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步入了依法管理的轨道。1998 年,经修订、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再次以国务院行政法规的形式发布。新的《办法》根据完善管理,突出服务的思路,进一步明确了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实行以现居住地为主的原则。1999 年,又出台了《国家计生委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管理规定》。为了适应新形势的变化,解决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我委在仔细总结各地经验的基础上,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于2024 年底发布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若干规定》的部长令,又与公安部、民政部、财政部等 9 个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这些管理规章的颁布实施,为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和工作法律规范,对促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改革与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