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立买卖合同须注意的事项经济合同的签订十分重要,最好熟读合同法的有关条款,然后再行签订
现将签订合同须注意的事项罗列如下:一
买卖合同的概念
买卖和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买卖合同一般应规定的内容及注意要点:(一)
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应以营业执照名称为准,自然人就以居民身份证上的名字为准);(二)
标的;(应写全称,写具体,不能简写,品种,规格,型号,等级,花色等要写具体)(三)
数量;(必须明确填写,不得含糊)(四)
价款或者报酬;(由双方协商决定)(五)
质量;(产品的质量标准,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规定执行,没有国家标准的要按企业标准签订,当事人有特殊要求的,由双方协商签订)(六)
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应有明确规定(七)
违约责任;(按经济合同法规定)(八)
解决争议的方法
(可写仲裁委员会仲裁或由法院解决)另外还可以规定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买卖合同的漏洞及欺诈1
主体没有订立合同的资格,没有实际履行能力
在现实经济生活中,经常出现的合同欺诈行为就是订立合同的主体没有订立合同的资格,根本没有履行能力
这种情况主要出现在以法人及其他组织为一方当事人之间订立的合同中间,主要表现形式为:a
订立合同的一方根本没有提供法人资格证明;b
合同一方虽提供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但为副本或复印件,其实为伪造的证明;c
合同一方提供了正式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但其实际虚报注册资本,无实有资金,并没有实际履行能力;d
合同一方在订立合同时虽提供了正式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但因未参加工商局年检已被吊销营业执照
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以被代理人名义签订买卖合同
在买卖合同的签订中,经常有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签订合同的情况,在被代理人授权范围内,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