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滩黄浦湾一期工程工程施工合同甲方:上海乙方:中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 O O 七 年 一 月外滩黄浦湾一期工程工程施工合同发包商: 上海 (以下简称甲方)承包商: 中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第一条 工程概况1.1工程名称:外滩黄浦湾一期工程。 工程地点: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 600 号。 工程内容:外滩黄浦湾一期工程(包括 1#楼、2#楼、及其地下车库),总建筑面积约 9 万 m2,具体以正式施工图为准。承包范围:本工程由乙方总承包管理,乙方总承包范围为工程施工图标明的所有土建、安装等工程(总承包范围详见本合同第三十条的约定)。本工程采用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的承包方式。乙方不得将本工程的主体部分或关键工序转包,经甲方同意可以将部分项目分包,本工程专业分包的分部工程详见本合同第三十条的约定。乙方可收取总包管理费、施工配合费(总包管理施工配合的内容和费用,详见本合同相关条款的约定),乙方配合专业分包单位顺利完成上述各项工作。开、竣工日期及总工期:以取得桩基础施工许可证之日起算正式开工,具体时间以总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开工令为准。乙方完成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达到竣工标准,竣工备案制报告中所注明的日期作为工期计算的竣工日期,竣工验收后乙方应根据竣工备案制的要求及本合同的约定,继续完成相应工作。本工程总工期:750 日历天(大写:柒佰伍拾日历天)。其中地下车库结构工期(指完成到±0.000 位置)为 210 日历天。1.2 质量等级: 1#楼创“白玉兰杯”,2#楼创“市优质结构”、地下车库创“区优质结构”最终创杯、获奖幢号与暂定幢号可以不同。1.3 工程价款:本工程总价款:万元(暂定);大写:(暂定)人民币第二条 词语定义、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2.1 词语定义:2.1.1 甲方:指合同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2.1.2 乙方:指被甲方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主体资格的合法继承人。2.1.3 设计单位:指甲方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2.1.4 监理单位:指甲方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