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管理本课程将讲解的主要内容1、合同的法律知识(主要涉及到《合同法》及少量部分《民法通则》、《担保法》等相关法律规定)2、工程招投标 (主要涉及到《招投标法》、《公路工程施工招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2007 版《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简称《标准文件》、交通运输部 2009 版《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简称《公路标准文件》3、施工承包合同(主要介绍国家 2007 版《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的通用合同条款及简要介绍交通部 2009 版《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的专用合同条款)第一部分 合同法律知识 第一节 合同法律知识概述一、法律关系构成三要素:1)主体 ------- 指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又称当事人
它是权利的享有者和义务的承担者
2)客体 ------- 是权利和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在合同法律关系中又称为合同的标的
3)内容 ------- 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二、《民法通则》调整的范围(教材第 2 页)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三、合同的基本概念1、广义的合同:指一切能发生某种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如民事合同,行政合同,劳动合同,国家合同等
包含了所有法律关系中的合同关系
2、狭义的合同:是将合同视为民事合同,即指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合同
包括债权合同、物权合同身份合同等
3、债的概念:《民法通则》 第 84 条规定,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 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
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
4、《民法通则》对合同的定义:第 85 条规定,“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5、 自然人自然人,是指基于出生而成为民事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