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重要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三、事故预防措施1 、爆破作业基本规定 2 、禁止爆破作业的规定 3 、装药工作必须遵守的规定 4 、填塞工作必须遵守的规定 5 、爆破后的安全检查 6 、爆破警戒与信号 7 、盲炮处理 8 、露天爆破 四、事故应对措施(一)发生物体打击应急处置:(二)发生灼烫应急处置:(三)项目拥有的灭火器性能和使用方法五、应急准备(一)应急组织(二)各应急小组职责(三)应急救援预案启动条件(四)应急救援资源配备情况六、应急培训七^急爆破•作•业专项应•急•预案一、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70 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83号)
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4、《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6、《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
二、重要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根据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措施确定爆破作业造成人员伤亡为重要危险源
1、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为爆破作业安全事故,发生的地点为爆破作业的作业场所
2、可能影响范围:爆破作业场所
可能影响的人员:现场施工和管理人员
3、发生事故可能造成 1 人或数人伤亡或机械设备损坏,构成重大安全事故
三、事故预防措施1、爆破作业基本规定⑴ 使用爆破器材的单位,必须到工程所在地县、市公安局申请领取《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方准使用
⑵ 爆破作业,必须由经过培训考核合格的爆破员担任,爆破员必须持有县(市)级以上公安局发给的《爆破员作业证》上岗作业
对爆破员应进行定期考核,发现不适合继续从事爆破作业的,应收回《爆破员作业证》,停止其从事爆破作业的权利
爆破员因工作变动不再从事爆破作业时,应将《爆破员作业证》交回原发证单位
⑶ 进行爆破作业时,必须有专人负责指挥,在危险区的边界,设置警戒岗哨和标志,在爆破前发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