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 H 省地方经济的进展,扩大境内外经济合作和沟通,加快 J 市2100MW 级机组热电联产技术改造项目的建设,J 市电力集团有限公司与亚能电力控股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合资各方 第二条 本协议的合资各方为:1.J 市电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地址:**法定代表人:**2.亚能电力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地址:**法定代表人:** 第三章 建设规模 第三条 本期工程建设为 2×100MW 级抽汽供热机组。 第四章 合资公司 第四条 甲、乙双方以中外合资经营方式成立合资公司,公司名称暂定为---------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五条 公司的注册地在 H 省 J 市。 第六条 公司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具有独立法人地位。 第七条 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 第五章 投资总额、注册资本、出资比例 第八条 公司本期项目总投资估算为 79361 万元人民币(投资总额以最终审定的工程决算为准) 。第十条 甲、乙双方的资本金出资额及出资比例为:甲方出资额为 7936 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金的 40%;乙方出资额为 11904 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金的 60%。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认缴的资本金应根据合资合同约定的时间足额到位,由中国注册会计师审验并出具出资证明。 第十二条 注册资本金甲方以人民币投入,乙方以美元或等值的人民币投入。 第十三条 公司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金的差额,由公司向商业银行融资解决,甲、乙双方按其出资比例分别承担相应融资担保义务。 第六章 利润分配与外汇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