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 县科教局、乡政府关于护林防火的有关规定,切实有效地做好今冬明春学校护林防火工作暨学生寒假期间的安全工作。根据上级的要求,学校特与全校师生及学生家长签定如下责任书:一、各班主任要进一步加强对护林防火及学生安全工作的领导,把护林防火安全工作作为一项常规工作来抓,做到护林防火工作事事有人抓,时时有人管。二、各班主任要对学生加强防火知识的宣传教育,开展护林防火、防食物中毒、甲流防控、防煤气中毒、防滑冰溺水、防交通安全、防自然灾害等教育活动,同时做好教育记录,存档备查。要教育学生相互监督,对带火玩火的学生要及时报告。三、各班主任老师及学生家长要教育学生禁止带火种进入林区,禁止在野外进行野炊、玩火、燃放烟花炮竹等。同时,要积极引导学生向大人开展宣传活动,教育学生劝阻大人不要随意野外用火。五、加强学生放假期间的甲流防控工作,要求学生家长每日做好体温测试工作并建立体温检测登记,如发现异常要及时到当地卫生部门就诊。六、学生在寒假期间家长要加强对学生的监管,做好护林防火、防寒防煤气、防交通安全、防食物中毒、防玩冰溺水、防突发性灾害等安全工作,要教育孩子,放假期间不得进入网吧、游戏厅,不得参加封建迷信、黄赌毒等活动。七、班主任和任课老师、学生家长是护林防火及学生安全的直接责任人,因护林防火教育管理工作不落实、责任不到位,造成学生失火引发森林火灾的,将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情节严重的将交司法机关论处。 —— ——校 长教 师**中学二〇一〇年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