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勤制度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劳动纪律和工作秩序,确保公司进行有秩序的经营管理,根据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考勤管理第二条:集团公司的考勤管理由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
第三条:没有设置打卡机的单位考勤工作以各分(子)公司、管理中心、门店为单位,各单位设置兼职考勤员,负责本单位考勤工作;具备打卡机的单位考勤由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或指定部门人员负责
第四条:各单位的负责人是本单位考勤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兼职考勤员对单位领导负责,控制与汇总本单位职工的日常出勤并及时向领导汇报
第五条:各单位应实事求是地填报本单位考勤情况记录,并在每周周六下午下班前将考勤记录经单位领导签字后报送集团人力资源部
第六条:全集团考勤记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汇总,并作为年度考核的参考依据
第二章作息时间第七条:公司上班时间为夏季:上午 8:00-12:00 下午:14:30-18:00冬季:上午 8:00-12:00 下午:13:30-17:00 第八条:公司(总部)一般实行每天 7
5 小时工作日制度
实行每周 5
5 天工作周制度(周六下午安排培训学习),周工作小时为 41
第九条:其他工作时间制度1
缩短工作时间
主要针对哺乳期的女职工
计件工作时间
按计件定额工作
不定时工作时间
主要为公司领导、外勤、部分值班人员、业务人员、司机、装卸工等,因工作性质需机动作业的工作岗位
综合计算工作时间
工作性质为连续作业和受季节影响的岗位
按标准工作日换算为以周、月、季、年等周期计算工作时间
第十条:国家法定节假日(1)元旦,放假 1 日;(2)春节,放假 3 日;(3)劳动节,放假 3 日;(4)国庆节,放假 3 日;(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节假日,如妇女节、青年节、建军节、少数民族节日等
第三章适用范围及细则第十一条:公司高级职员(董事长、总监、各分子公司总经理)考勤管理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