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合同书合同编号:甲方:武汉埃里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为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秉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1、甲乙双方均同意按照本合同内容之规定执行
甲方授权乙方作为 省 地区(以区号 为准)(武汉埃里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产品增氧型汽车节油器加盟(独家)授权代理商,公司在该区域不再发展第二家加盟(独家)代理商
2、代理商全年进货总金额需达 元(大写:零佰零拾 万 仟零佰零拾零元整),也可以不定额,有定额完成有返利
2-1 代理商首批进货金额需达 元(大写 万 仟 佰零拾零元整)
2-2 选择交独家代理费 元(按进货数额给予一定比例退还,直到返还完为止(大写 万 仟 佰零拾零元整)
2-3 完成全年销售总额及年终返利:完成全年进货总金额奖励 5%,超出部分奖励 10%
3、一个销售年度结束后,甲方有权在对乙方综合考核评估后决定是否继续授予其该地区的独家代理权;乙方亦有决定是否继续作为甲方该地区独家代理商的权利,在同等条件乙方拥有优先权
4、供货及相关细则4-1 合同供货价格:以甲方书面通知乙方的价格为标准,本价格不含税,需要发票按正常税率收取
4-2 货款支付方式:规定期限内全款汇到甲方帐户,款到发货
部分区域可以预付 20%,其余货款由物流公司代收
4-3-1 首批进货:本合同签订之日,需交合同保证金 2000 元,5 日内按照计划量所需金额将首批进货款全额汇到甲方帐户
甲方在收到乙方全款后,按照供货合同的要求组织发货,并退回合同保证金或者直接转为货款
4-3-2 属于发生人力不可抗拒的意外因素(如铁路、公路、海运事故等),使甲方不能保证供货期或乙方不能按时交纳货款的情况除外
4-4 交货地点及运费4-4-1 合同交货地为代理商代理的城市之间运费(以地区级城市为标准,仅限普通物流,如需快递或快速物流,差价由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