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预付款及其计算1 预付备料款的限额预付备料款限额由下列主要因素决定:主要材料 (包括外购构件)占工程造价的比重;材料储备期;施工工期。对于施工企业常年应备的备料款限额,可按下式计算;备料款限额=年度承包工程总值*主要材料所占比重/年度施工日历天数*材料储备天数一般建筑工程不应超过当年建筑工作量(包括水、电、暖)的 30%,安装工程按年安装工作量的 10%;材料占比重较多的安装工程按年计划产值的 15%左右拨付。 2 备料款的扣回发包单位拨付给承包单位的备料款属于预支性质,到了工程实施后,随着工程所需主要材料储备的逐步减少,应以抵充工程价款的方式陆续扣回。扣款的方法:(1)可以从未施工工程尚需的主要材料及构件的价值相当于备料款数额时起扣,从每次结算工程价款中,按材料比重扣抵工程价款,竣工前全部扣清。其基本表达公式是:T=P—M/NT----起扣点,即预付备料款开始扣回时的累计完成工作量金额;M----预付备料款限额;N----主要材料所占比重;P----承包工程价款总额。(2)扣款的方法也可以在承包方完成金额累计达到合同总价的一定比例后,由承包方开始向发包方还款,发包方从每次应付给承包方的金额中扣回工程预付款,发包方至少在合同规定的完工期前将工程预付款的总计金额逐次扣回。工程进度款的支付(中间结算)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按逐月(或形象进度、或控制界面等)完成的工程数量计算各项费用,向建设单位(业主)办理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即中间结算)。工程进度款支付过程中,应遵循如下要求:1 工程量的确认根据有关规定,工程量的确认应做到:1. 承包方应按约定时间,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2. 工程师收到承包方报告后 7 天内未进行计量,第 8 天起,承包方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已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3. 工程师对承包方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或)因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计量。2 合同收入的组成1. 合同中规定的初始收入,即建造承包商与客户在双方签订的合同中最初商定的合同总金额,它构成了合同收入的基本内容。2. 因合同变更、索赔、奖励等构成的收入,这部分收入并不构成合同双 方在签订合同时已在合同中商定的合同总金额,而是在执行合同过程 中由于合同变更、索赔、奖励等原因而形成的追加收入。3 预付备料款的限额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建设部颁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示范文本)》中对工程进度款支付作了如下详细规定:工程款(进度款)在双方确认计量结果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