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建立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对全省水土流失动态进行监测、预报,省人民政府定期将监测、预报情况予以公告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建立执法运输单证提单,是指用以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经由承运人接收或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的单证
它具有以下特征: (1)提单是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证明
提单仅是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单证,其本身并不是运输合同
但是,在件杂货运输中,由于提单载明了各项重要条款,因此它能起到运输合同的作用
(2)证明货物由承运人接收或装船的单证
(3)承运人保证凭以交付货物的物权凭证
由于提单是证明货物由承运人接收或装船的单证,交付货物的请求自然以提单为据
即使提单上为指定船舶,也不能否定提单的证据效力
提单上载明的向记名人交付货物,或按照指示人的指示交付货物,或向提单持有人交付货物的条款,构成了承运人据以交付货物的保证
内容 提单是一张正反两面都有记载的单据
提单正面通常记载本航次运输的基本情况,提单背面通常是预先印制好的承运人的标准合同条款,包括承运人责任、运费及其他费用、管辖权等
海商法规定,提单上必须记载以下内容: 1、货物的品名、标志、包数或者件数、重量或者体积,以及运输危险货物时对危险性质的说明; 2、承运人的名称和主营业所; 3、船舶名称; 4、托运人的名称; 5、收货人的名称; 6、装货港和在装货港接收货物的日期; 7、卸货港; 8、多式联运提单增列接收货物地点和交付货物地点; 9、提单的签发日期、地点和份数; 10、运费的支付; 11、承运人或者是其代表的签字
种类 1.以装船提单和收货待运提单
承运人出具的提单上载明“货物已由某船装运”字样的提单为已装船提单
承运人接收货物未装船,应托运人请求签发的提单为收货待运提单
对于收货待运提单,载货物装船后,托运人可将其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