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 理 合 同 书甲方:河北南昊信息产业有限公司乙方: 为推进管理信息化工作,推广南昊系列产品,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合作共赢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一、代理(经销)产品名称:南昊光标阅读机( OMR )、网上阅卷系统、信 息卡等产品
二、代理(经销)区域: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努力配合乙方的市场拓展工作,配合乙方搞好区域性的宣传和展销活动
甲方在全国性广告宣传中,乙方也列为被宣传对象,甲方根据乙方具体需求,保证及时提供宣传品
2、甲方授权乙方为代理(经销)区域内的代理(经销)商
当乙方累计销售5 台阅读机,甲方给乙方发放授权牌
当乙方年销量达到 10 台时,甲方授权乙方为福州市总代理,当乙方年销量达到 50 台时,甲方授权乙方为福建省总代理
3、甲方保证所供产品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法》,并保证该产品的维修配件供应(执行产品售后服务政策)
4、严格规范市场价格,对各代理(经销)商的市场价格给予监督保护,避免恶性竞争
5、甲方为乙方提供上门培训,帮助培训营销和维修人员,并每年定期组织代理商学习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应努力拓展市场,使代理(经销)产品年提货金额至少 20 万元
当年销售额低于 20 万元时,甲方视情况考虑合同续签
2、完成各项市场推广计划和宣传工作
承担本区域的广告宣传、推广等费用
3、维护甲方的形象,为甲方保守技术秘密,及时向甲方反馈市场信息、技术改进、需求情况、用户意见等情况
4、独立完成各项售前售后服务,乙方在宣传和销售中,须在各个方面明示“®——河北南昊信息产业有限公司”制造
5、乙方有责任和义务对甲方的专利权、著作权、外观专利权、商标权、冠名权、版权进行保护
五、商务政策:1、订货:乙方向甲方订货时,以《订货单》传真件为准,款到发货
《订货单》要求认真填写,字迹清楚,加盖公章,否则造成的损失发货方概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