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指南摘录2 规范性引用文件 GBZ1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GBZ2.1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 1 部分:化学有害因素 GBZ2.2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 2 部分:物理因素 GBZ 158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GBZ 188 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 GBZ/T203 高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规范 GB/T 3608 高处作业分级 GB 18871 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3 防治原则 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应遵循如下原则: —依法防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单位自律全员参与,持续改进; —维护劳动者健康及相关权益,关注职业病高危人群,尤其是流动劳动者。4 通用要求4.1 组织机构和规章制度建设 —制定本单位职业卫生方针; —设置职业病防治领导机构; —设置职业卫生管理机构; —明确相关组织的职能; —配备专(兼)职的职业卫生专业人员; —职业病防治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责任制; —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设置岗位操作规程; —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 —建立、健全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 —确保职业病防治管理必要的经费投入; —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依法参加工伤保险。4.1.1 用人单位应承诺遵守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规、政策、标准 用人单位应依据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规、政策、标准的要求,根据本单位的规模和活动类型,在征询劳动者及其代表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书面的职业卫生方针。4.1.1.1 职业卫生方针应按以下要求制定: —遵守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 —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及工作相关疾病,保护劳动者健康; —应符合本单位实际,适合本单位的规模和活动性质; —保证全员参与。4.1.1.2 职业卫生方针应达到以下要求; —内容明确,注明制定日期,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生效,或签发实施; —及时公布,保证全体劳动者及所有相关方及时得知; —定期评估,确保职业卫生方针持续的适用性。4.1.2 设立职业病防治领导机构4.1.2.1 法定代表人是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体系的最高责任人,全面负责用人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4.1.2.2 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可在最高决策层任命一名或几名人员作为分管职业卫生工作的负责人,其职责是: —建立、实施、定期评审职业卫生管理体系; —定期向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