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散乱污”企业整治暨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阶段总结现场会讲话一年来,各地区各部门深入贯彻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小组第 9 次、第 10 次会议精神,办成了一些多年来一直想办而没有办成的大事
一是加快调整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
“2+26”城市排查出的6
2 万余家涉气“散乱污”企业及集群已全部分类处置
完成电代煤、气代煤 300 多万户,替代散煤 1000 多万吨
淘汰燃煤小锅炉 4
4 万台,淘汰小煤炉等散煤燃烧设施 10 万多个,许多地方基本实现“清零”
天津港、黄骅港等港口已停止接收集疏港汽运煤炭
二是大力实施重点行业错峰生产
对钢铁、建材等大气污染重点行业企业实施科学生产调控,11 月 15 日起全面实施错峰生产
制定“一厂一策”错峰运输方案,优先选择排放控制较好的车辆承担大宗物料运输任务
三是积极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
完成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工作,应急减排清单基本做到涉气企业全覆盖,统一更严的预警启动标准,在近期重污染天气应对中发挥重要作用
经过不懈努力,“2+26”城市 1-2月细颗粒物(PM2
5)平均浓度同比上升 23
5%的不利局面已得到全面扭转,3 月-11 月 15 日同比下降 9
8%;北京市PM2
5 浓度连续 7 个月低于 60 微克/立方米,达到历史最好水平
“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是大气污染防治的重点任务,“2+26”城市的做法和经验需要认真总结推广
一是全面排查,不留死角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无缝对接、全面覆盖”的原则,彻底摸清行政区域内违法违规“散乱污”企业,逐一登记备案,实行清单制、台账式管理
二是分类施策,标本兼治
实行“先停后治”,采取“关停取缔、整合搬迁、整改提升”三种方式,做到“取缔要坚决、搬迁有去处、整改有标准”
三是疏堵结合,扶治并举
围绕“钱从哪里来”“人往哪里去”“出路在何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