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具体做法是: 一、改变观念,不断增强开展与人大联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我们常常教育广阔干警,“”要 摆正位子,处理好关系
人大是法院干部的任免机关,法院工作的监督机关,同时也“”“”“”是法院 诉苦 和 撑腰 的地方,是法院的 娘家
法院与人大机关之间不是单纯的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作为国家机关都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都有一个共同的目标,只是分工的不同,角度不同
所以在具体工作中,不断强“” 化 监督就是支持,监督就是爱护 意识,变被动监督为主动要求监督,事事争取主动, 我们从人大代表最关切、最期盼的事情入手,及时调整联络部署,多服务、多汇报,坚“”持 走出去、请进来 ,全方位、多渠道加强与人大常委会和人大代表的联络,法院的联络水平得到了提高,联络工作更加富有成效,与人大代表的关系更加融洽和谐
在不同场合,从人大主任、委员到人大代表都主动维护法院的形象,树立法院的权威,做“”法院的 挡风墙 ;对法院工作存在的个别问题也是站在关怀爱护和帮助改进的角度,平心静气地指出缺点,提出建议
二、健全机制,逐步实现联络工作的常常化、制度化和法律规范化 为了切实加强和改进联络工作,我院明确了一位院领导主管与人大代表的联络工作,并列为重要议事日程,定期讨论和改进,抓好监督落实
同时,建立完善了《办理人大代表涉案来信来访工作实施细则》、《重大工作事项报告制度》、《公开案件审理邀请人大代表旁听制度》等制度,并要求每个办案人员每年与代表委员联络活动不少于二次,要求各业务庭定期总结经验,查找不足,解决问题
通过建立机构,完善机制,强化措施,更新思路,使联络工作实现了常常化、制度化和法律规范化
三、拓宽渠道,实现多角度多层面的联络1“”“”、勤走访
我院始终坚持 平常常走访,会前必走访 的原则, 走出去 ,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消除隔阂,增进理解
近一年来,我院实行多种形式走访人大代表 160 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