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科学进展观提升法院司法公信力调研报告一、法院司法公信力的现状分析人民法院是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法官是公平正义的守护神。从理论上讲,人民群众“”对法官应该是最信赖、最认同的。中国的老百姓因受传统儒家文化的影响,往往 厌诉 ,不到万不得已,往往不会走进衙门。一旦涉入诉讼,既意味着他已作出了最后的选择,并“”且在其心目中已不得不求助于法官这一 最后的守护神 了。然而,现实情况却是许多群众对通过诉讼解决纠纷,保护权益这种合理渠道持怀疑态度,宁可信访,也不信诉,宁可信官,也不信法,宁可选择其他救助也不愿选择司法救助。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部分群众不愿实行司法救助,而实行私力救助,甚至求助于黑恶势力等非法组织。如我院在审理车辆买卖、民间借贷等案件中发现,有一部分车辆数次转买,债务数次转让,都是在当事人预期的权益无法得到实现时,将权利转移给一些社会混混等,以此减少自己的损失等。“(二)诉讼中请、托现象严重,折射出人民群众对司法信任度不高。 官司一进门,两头”都托人 ,而对法院依法送达的有关告知其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书不予重视,漠然视之。在实际工作中,常常接触到这样一些当事人,他们往往寻找一些与办案法官熟悉的人来法院说情,但当问他们是否阅读了法院送达的有关文书时,大部分回答是没有。这说明他们宁可信任人情,也不信任人民法院送达的文书对具诉讼的指导作用。(三)上诉率高,甚至明知无理仍坚持上诉,说明当事人对基层人民法院法官信任度低。近两年来,海原县法院的上诉率,发改率持续下降,这与我们加强法官队伍素养,提高审判质量有十分密切的关系。然而,有一部分案件在我们看来原本不应上诉,或者当事人对上诉的结果也不报极高期望,但仍坚持上诉,其根本原因是法官在审判过程中因言行不当,或者判后答疑不到位,令当事人产生合理怀疑,降低了对法官的信任度。(四)被告出庭率低,从一个侧面反映出人民群众对司法公信力的怀疑。在行政、民事诉讼中,被告的出庭率低,部分被告对法官能否保护其合法权益持怀疑态度,既不答辩,也不提交证据,有理也不到法庭上讲。(五)生效裁判主动履行意识差,漠视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的权威,甚至躲避执行,暴力抗法。执行难难在何处?人民法院为解决执行难实行了一系列的措施。去年,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集中清理执行积案专项行动,自治区高院、**市中院先后实行了提级执行、交叉执行等有效执行措施,一定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