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目标通过调查,摸清我县城镇低收入家庭人口、收入、住房等有关情况,为建立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档案和实施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工作提供依据
二、调查范围和内容(一)调查范围1
县内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家庭或人员(由县民政局提供名单)
乡镇城镇居民人均收入不超过 350 元的家庭(户籍家庭)
(二)调查内容1
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以及低收入家庭基本情况
包括家庭人口、户籍类型、收入情况等
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以及低收入家庭住房状况
包括房屋座落位置、居住状况、房屋面积、房屋类别、房屋成套、房屋设施等
享受廉租住房情况及申请意向
包括是否享受廉租住房保障、享受廉租住房保障方式和是否有意申请等
三、实施步骤从 8 月 15 日起至 10 月 31 日止
(一)前期准备阶段(8 月 20 日~8 月 30 日)1
召开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状况调查工作动员培训大会,广泛动员,培训调查员和统计员
组织相关单位进行广泛宣传,营造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状况调查工作的良好氛围,积极争取广阔群众及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
落实调查员和统计员
以乡镇、社区、企业为单位,根据辖区内家庭户数落实调查人员,按每组 2 人配备
(二)入户调查阶段(8 月 31 日~9 月 30 日)1
组织工作人员入户调查,并如实填写调查表(见附件);符合申请廉租住房的填报《 县廉租住房保障申请审批表》
质量跟踪,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抽查复核,提高调查成果质量
抽查面不低于 30%
数据收集、统计汇总后由及由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村)逐级审核上报
(三)入库建档阶段(10 月 1 日~10 月 31 日)1
县民政局、国土房管局分别负责做好符合廉租住房保障对象收入和住房状况的审核工作;四、工作要求(二)加强宣传,积极动员
各有关部门、乡镇和有关单位要积极运用各种宣传方式,多角度、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