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加油卡管理制度公务加油卡管理制度 篇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确保我市公务加油卡法律规范、有序管理,日前,宁德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宁德市直单位公务加油卡使用管理暂行规定》,明确相关事项
根据《规定》,各单位必须明确专人负责公务加油卡管理,做好公务加油卡充值、登记、公示和监督等工作
第三条公务加油卡实行一车一卡制度,对于管理车辆较多的单位,可办理多用户卡,包括一张主卡(车辆管理人员持有)和多张副卡(每辆车对应一张副卡)
主卡用于充值、对副卡分配加油额度、查询副卡详细交易记录等
副卡用于加油,每张副卡须设置密码、限定车号、限定油品等
《规定》明确, 公务车辆原则上禁止现金加油,如遇特别情况需现金加油,须经办公室或车辆管理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同意,并报车辆管理人员备案
车辆管理人员应每月核对加油情况,准确、详细记好加油总账及每部车辆明细账,根据各车行驶里程与加油数量等情况分析、计算出各车实际油耗等有关数据
公务加油卡使用情况实行公开公示制度,接受监督
各单位应每季度对公车行驶里程、油耗、维修费用等情况在本单位公开公示
严格执行节假日期间封车封卡,特别情况需用车用卡,须经办公室或车辆管理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同意,并报车辆管理人员备案
《规定》还提出,对油耗明显异常的,要及时进行核查,通过调取油耗异常车辆的加油站加油视频、加油记录、派车审批单等,核实是否存在违法违纪行为
对出现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行为的,既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同时追究车辆管理人员责任,并视情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篇二 各乡镇党委、纪委,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党组织: 为深化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加强公车使用管理,严防公车私用、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和“私车公养”等行为,坚持不懈纠正“四风”,决定在全县开展清理公务加油卡的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