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出国人员管理规定二、适用范围:公司所有员工
三、定义:出国人员类别 1
公派人员:因工作需要由公司外派出国人员
若无特别指出,以下皆称为公派人员
因私出国:员工因个人原因需出国的一律称为因私出国
长期出国:出国时间在三个月以上者
中期出国:出国时间在 1-3 个月的
短期出国:出国时间在一个月以内的
四、内容: 4
1 公派人员条件 4
1 热爱祖国,日常工作表现良好
2 外语水平能够适应国外工作需要
3 健康情况良好
4 符合国家公派出国的有关规定与要求
2 总经理同意并在申请表上签字后,由市场部国际商务组办理护照和出国证件
3 对年龄在 45 岁以下的正式职工,出国期限在一个月以上者; 年龄在 45 岁以上的正式职工,出国期限在半年以上者
其出国申请获批准后,均应在出国前与财务等部门结清一切经济帐目
4 出国人员确定启程日期后,应在人事部门登记出、归国时间
具体费用核算以交通票据为依据由财务部核实报销
3 公派出国人员在办理有关出国手续之前必须与公司签订《因公出国协议》
4 公派出国延长在外期限和逾期不归的处理规定: 4
1 公派中、长期出国人员应按期返回
如有充分理由需延期在外者,必须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延长期不得超半年
获延期批准者不得申请第二次延期
2 短期出国人员如有充分理由需延期在外,需至少提前三天提出申请,延长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3 出国人员凡未经公司批准而逾期归国者,将根据情况予以处罚
3 出国人员未经公司批准而逾期不归者,公司予以开除,并按事前签订的《出国协议》处理,一切后果由违约者承担
2 公司出国人员在国外期间除享受公司原有的工资和待遇外,另享受出国补贴 100 美元/每次
个人国外零用费,按抵、离目的国之日计算,每人每次出国在 10 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