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出国人员管理规定二、适用范围:公司所有员工。三、定义:出国人员类别 1.公派人员:因工作需要由公司外派出国人员。若无特别指出,以下皆称为公派人员。2.因私出国:员工因个人原因需出国的一律称为因私出国。3.长期出国:出国时间在三个月以上者。4.中期出国:出国时间在 1-3 个月的。5.短期出国:出国时间在一个月以内的。四、内容: 4.1 公派人员条件 4.1.1 热爱祖国,日常工作表现良好。4.1.2 外语水平能够适应国外工作需要。4.1.3 健康情况良好。4.1.4 符合国家公派出国的有关规定与要求。4.2.2 总经理同意并在申请表上签字后,由市场部国际商务组办理护照和出国证件。4.2.3 对年龄在 45 岁以下的正式职工,出国期限在一个月以上者; 年龄在 45 岁以上的正式职工,出国期限在半年以上者。其出国申请获批准后,均应在出国前与财务等部门结清一切经济帐目。4.2.4 出国人员确定启程日期后,应在人事部门登记出、归国时间。具体费用核算以交通票据为依据由财务部核实报销。4.3 公派出国人员在办理有关出国手续之前必须与公司签订《因公出国协议》。4.4 公派出国延长在外期限和逾期不归的处理规定: 4.4.1 公派中、长期出国人员应按期返回。如有充分理由需延期在外者,必须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延长期不得超半年。获延期批准者不得申请第二次延期。4.4.2 短期出国人员如有充分理由需延期在外,需至少提前三天提出申请,延长期不得超过一个月。4.4.3 出国人员凡未经公司批准而逾期归国者,将根据情况予以处罚。4.4.3 出国人员未经公司批准而逾期不归者,公司予以开除,并按事前签订的《出国协议》处理,一切后果由违约者承担。4.5.2 公司出国人员在国外期间除享受公司原有的工资和待遇外,另享受出国补贴 100 美元/每次。个人国外零用费,按抵、离目的国之日计算,每人每次出国在 10 天以内的,每天发给 10 美元; 超过 10 天至 30天的,每人每天发给 8 美元; 超过一个月以上的按中长期出国办理,相关工资、费用另行规定。4.5.3 长期出国人员应在所在国建立相关的医疗保险,保费自理。公司不承担长期出国人员在境外发生的医疗费用。4.5.4 加强对出国人员在财务相关制度执行方面的监管,对出国人员违反规定的开支一律不予报销,弄虚作假的不正当所得必须全部以外币退赔,所购物品一律按私人物品处理。4.6 公派出国情况汇报 4.6.1 公派出国人员出国后应定期向公司总经办或所在部门汇报在国外的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