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机构编制执行情况的自查自评报告关于机构编制执行情况的自查自评报告 市编办: 根据《关于开展 2xxx 年政府部门职责履行评估检查和机构编制执行情况督查的通知》(银机编发【2xxx】25 号)文件要求,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对比检查内容逐项进行仔细自查自评。现将自查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机构及人员编制情况 我局现行“三定方案”应为 2xxx 年 xx 月印发的《银川市土地储备中心机构编制方案》(银机编发【2xxx】45 号),为市人民政府正处级事业单位,机构内设 5 个科(室),分别为办公室、计划财务科、土地征储科、土地整理科、综合交易科,核定全额预算事业编制 30 名,正处级领导职数 1 名、副处级 3 名,科级领导职数 5 正 3 副。同时,因我局原承担的“土地出让招、拍、挂交易”职能交由市国土资源局,并连人带编划转 6 名工作人员给市国土资源局,我局现人员编制核减到 24 名,领导职数未变。2xxx 年 xx 月,我局由原“银川市土地储备中心”更名为“银川市土地储备局”。2xxx 年 xx 月,根据《关于给市土地储备局核增监察主管职数的通知》(银机编发【2024】41 号)文件,我局增设监察室并核增正科级监察室主任职数 1 名;2xxx 年 xx 月,根据《关于银川市土地储备局计划财务科更名为征收安置科的通知》(银机编发【2024】88 号)文件,我局计划财务科更名为征收安置科。现我局机构内设 6 个科(室),核定全额预算事业编制 24 名,其中正处级领导职数 1 名、副处级 3 名,享受正处级待遇 1 名,享受副处级待遇 1 名,科级领导职数 6 正 3 副,其他人员 11 名。 二、机构职能调整情况 xxxx 年,我局将原承担的“土地出让招、拍、挂交易”职能交由市国土资源局,将土地收购储备资金管理职能交由市财政局承担。经职能调整后,我局自 xxxx 年以来主要职责为:承担市政府下达的城市建设中涉及的征地拆迁工作;根据城市建设的需求,制定国有存量土地储备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市政府储备土地的整理和管理;根据市政府土地供应计划,向社会公布土地储备信息等。 xxxx 年,根据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银川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银政发【xxxx】129 号)文件精神,我局主要职责调整为以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为主,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主要由市国土资源局、各辖区政府承担。 xxxx 年,根据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储备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