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升国旗仪式活动的通知关于组织开展升国旗仪式活动的通知 篇一 根据内蒙古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 2024 年春季“开学第一课”活动的通知》(内教办发〔2024〕39 号)要求,学生工作部每周组织开展升国旗仪式活动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及地点 每周一 7:00 精心组织庄严隆重的升国旗仪式;除寒暑假和周日外,每天早晨 7:00 进行升国旗仪式
升国旗仪式地点为田径场
二、具体安排 (一)本学期开学第一周,学生工作部组织全校性的升国旗仪式等活动
(各学院参加人员、分配人数及有关要求见附件 1) (二)从第二周开始,在每天升国旗仪式期间,由各学院按要求组织本学院师生开展活动(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 2)
各学院要组织开展向国旗敬礼、在国旗下宣誓等仪式,组织集体唱国歌,开展在国旗下讲述爱国故事、民族团结故事等活动,进一步加强全校学生的爱国主义教育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引导学生增强国家意识、强化国家认同、增强民族自豪感,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喜迎建国 70 周年献礼
在此期间,其他学院可以组织学生学习观礼
三、有关要求 (一)升国旗仪式严格遵守《国旗法》,根据升国旗、唱国歌的相关礼仪和程序组织
(二)各学院在组织开展活动中,要保证活动的覆盖率不低于 95%
(三)各学院在规定的周次安排内完成活动,完成活动后 1 周内将活动总结(含图片、影像等资料)报送学工部(武装部)B330 室,电子版资料同时发齐明 OA 中
如后续组织开展活动,可以随时报送相关资料
如有疑问,可详询
各二级团委(团总支): 为庆祝新中国成立 70 周年、纪念五四运动 100 周年,在我校营造良好的爱国主义氛围,着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校园精神文明建设,进一步增强大学生集体荣誉感和社会责任感,深化升旗仪式的理想信念和爱国主义教育作用
校团委决定自 2024 年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