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新增建设用地审批、矿业权流转审查中的地类、权属和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情况全面进行了审查。为促进州直优势资源转换和城乡建设的需要,根据地籍管理工作的职责。对霍城县局部乡镇规划局部调整进行了审核,提出了审查意见,并经自治区批准。同时,对重大项目和重点企业建设用地符合土地规划情况提出了调整意见或建议。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和州国土资源局党组的领导下,年上半年。直地籍管理工作紧紧围绕国土资源管理中心工作,深化实践科学进展观,以地籍管理法律规范化建设为核心,以地籍基础业务建设为重点,全面落实第二次土地调查各项工作任务,狠抓依法行政,法律规范操作,全面提高地籍管理工作水平,较好地完成了年上半年各项目标任务。 推动州直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如期完成 一、加强领导。明确工作责任。由局党组成员对 10 个县市土地调查工作进行分片包干,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定点负责,分类督导,并明确要求各县市局把土地调查工作作为 一把手工程 来抓,县市土地调查工作由县市国土资源局局长负主要责任,具体工作由分管副局长负责,对在规定时间内完不成任务的县市,将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各县市再抽调 3 名专职土地调查人员空虚到土地调查办公室,保证土地调查必需的人员力量,确保依照自治区确定的时间进度和质量要求加快推动。“”制订完善了每一个县市第二次土地调查各项任务的完成时间表,二是实行 倒计时 方式。并将各个阶段的工作任务和时间要求进行了分解量化。今年 2 月中旬以来,根据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取消了土地调查人员的节假日,全力以赴确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将州、县市、承担单位列为合同的三方,三是制定补充协议。确定了三方权利和义务、工作时限、奖惩方法。同时,依照县市和作业单位确定的各阶段工作完成的时间,每半个月下发一次州直土地调查各阶段工作进度和主要工作任务,敦促各作业单位进行人员调配,集中力量保证工作进度。重点加强与部队、兵团等单位的协调沟通,四是定期向州、县市党委、政府汇报土地调查工作进展情况。及时解决好土地权属、工作界线划定、兵地接边等方面存在突出问题,完成了局部现实权属确认、部队用地调绘、兵团工作界线划定等工作,确保土地调查工作顺利推动。州直农村土地调查工作顺利完成,通过以上措施。全面进入检查和汇交国家核查阶段,比原定工作进度提前 1 个月完成。其中:伊宁市、奎屯市已于 4 月 1 日提交;察布查尔县、尼勒克县、昭苏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