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加计抵减,会计上怎么处理增值税加计抵减,会计上怎么处理 一、计提加计抵减时计入借方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贷方其他收益或者资产科目举例如下: 某企业属于加计抵减行业,2024 年 5 月不含税销售额为 200 万元,购买办公楼不含税金额为100 万元(资产相关),购买物业服务不含税 10 万元,则考虑加计抵减,不动产一次抵扣,应缴纳增值税 129.6×1.1=1.44 万元,其会计处理为:取得收入:借:银行存款 212 贷:主营业务收入 2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2 取得进项:借:固定资产办公楼 1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9 贷:银行存款 109 借:管理费用 1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0.6 贷:银行存款 10.6 加计抵减: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0.96 贷:其他收益 0.06 固定资产办公楼 0.9 同时,企业如难以区分则整体计入其他收益。月末结转: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 1.44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未交) 1.44 次月缴纳: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未交) 1.44 贷:银行存款 1.44 笔者点评:这种处理简易,但是缺点也显而易见,第一是假如企业长期销项与进项倒挂,那么实际很长时间,企业无从享受加计抵减的优惠,那么过早计入其他收益科目,可能会使企业所得税的过早缴纳。第二,加计抵减一开始就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中核算,那么月底必须结转至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中,假如出现不能实际抵减或者不能完全抵减的情况,会影响到下个月的增值税核算。 二、增设应交税费增值税加计抵减科目,核算计提的加计抵减税额,同时计入其他收益科目,实际抵减税额时,从应交税费增值税加计抵减中转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增值税加计抵减)中举例说明:善美智公司 2024 年 4 月份销项税额 10.5 万元,进项税额 10 万元,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金额 1 万元。月底,销项税额减进项税额为 0.5 万元,当月计提加计抵减额 1 万元可以用于实际抵减 0.5 万元,期末余额 0.5 万元就是加计抵减结余金额。具体分录:计提:借:应交税费—增值税加计抵减 1 万元贷:其他收益 1 万元实际抵减: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增值税加计抵减) 0.5 万元贷:应交税费—增值税加计抵减 0.5 万元 2024 年 5 月,善美智公司进项税额 20 万元,销项税额 25 万元,不考虑加计抵减应交增值税 5 万元。上月加计抵减余额0.5 万元转到当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