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本公司的声像档案,特制定本办法。 第贰条 本公司的声像档案是指本公司各部门或个人在社会实践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国家、社会和公司有保存价值的录音、录像、照片、影片等辅以文字说明的历史记录。 声像 档案一般由录单带、录像带、摄像带、影片(母片)、照片(含底片)等文字说明两部分组成。 第三条 声像档案是本公司全宗的组成部分,必须由档案室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第四条 收集范围 第五条 收集时间 第六条 收集要求 1.录音带、录像带、摄像带、影片、照片(含底片)和文字说明要收集齐全,按时归档并建立归档控制措施。凡未按规定归档的,其形成费用不予报销,以防散失; 2.接收原版、原件,特别情况下可接收复制件; 第八条 声像档案费用的报销 (三)声像档案的整理〖ht〗 第九条 声像档案的整理,包括分类、组合、排列和编目,使其系统起来,便于保管和利用。 第十条 声像档案的整理由摄录人员负责,档案部门协助。 第十二条 保管期限:应视其内容的重要程度、时间、名称、可靠程度、有效性等因素,划定保管期限。 第十三条 文字说明的编写 2.编写文字说明的要求: (1)准确揭示档案材料的内容,概括其反映的全部信息,标注项目正确齐全; (3)文字简洁、语言通顺; (4)时间用阿拉伯数字表示。 第十四条 编制格式 1. 照片编制采纳横写格式。其格式为照片/底片号-文字说明-参见号-摄制时间-摄制者。 2. 2.录音带、录像带、摄像带的编制格式:在盒套上置标注页。按要求逐项填写。 第十五条 案卷要求 2.卷内目录: 照片、底片以自然张为单元填写卷内目录; 录音、录像带、摄像带以盒为单元填写卷内目录。 3.卷内备考表,用于说明卷内声像材料的整理、变动情况。 第十六条 编目 声像档案的著录依照 gb3792.5-85《档案、著录规则》进行。 (四)声像档案的保管 第十七条 声像档案入库前要进行检查,对已被污损的,要进行必要的技术处理。 第十 八条 保管条件 底片、胶片库温度应保持在 13-15℃之间,相对湿度应保持 35%-45%; 照片库温应保持 14-24℃,相对湿度应保持 37.5%-67.5%;录音、录像带库温应保持 18-24℃,相对湿度应保持 40%-60%。 第十九条 底片册、录音、录像带、摄像带应立放,磁带库必须避开 30 奥斯特以上的磁场,磁场盒与盒的间距不小于 3mm;存放磁带最好不用铁皮柜。 第二十条 对库存的照片档案,要两年检查一次。 第二十一条 归档保存的声像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