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知识产权类合同范本解除权条款1
在一方严重违约的情况下,若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约定排除解除条款将有悖公平;2
协议约定条款与约定解除相冲突时,避开简单适用文意解释;3
字面上包含合同无效的构成要件,不能武断推断合同自始无效而排除合同解除权的适用
依据合同解除权产生的条件不同,合同解除分为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规定在《合同法》第九十三条和第九十四条中
约定解除是指当事人可以通过在合同中约定,由一方当事人行使解除权导致合同解除
而法定解除则相反,一般是法律直接规定解除的条件完备时,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而无需获得对方同意
知识产权类合同的商谈和拟定过程中,约定解除权的构建和法定解除权的适用影响深远
因此导致的合同违约,以及进而产生的巨额违约金赔偿,极有可能成为压死违约方的最后一根稻草
本文中,笔者将从合同约定解除权、法定解除权的约定适用出发,探讨因此产生的系列问题
约定排除解除条款 VS 法定解除权法定解除权规定在《合同法》第九十四条中,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旦有法律规定的情形产生,即不可抗力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合同任意一方即可援引该条主张合同解除,且不必因此承担违约责任
但是,实践中常常存在当事人在拟定合同之初即排除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行使:如合同约定,在本协议履行期间,一方不得以任何原因和形式终止合同的履行
那么在这样的情况下,假如合同履行过程中,确实出现合同法规定第九十四条的情形、合同目的完全无法实现,该合同中约定排除法定解除权的条款是否有效实际上,对此问题实践中存在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尊重当事人的合同约定是实现契约自由的根本体现,因此合同约定有效,当事人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