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单收益权转让合作协议 存单收益权转让合作协议 签约地点:深圳市南山区 甲方(受让方):深圳市正升保理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 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高彪 乙方(转让方): 营业执照号: 地址: 法定代表人: 鉴于: 1、乙方已/ “” 将与其合作之银行(以下简称 丙方 )开展大额存款定 期储蓄业务,已 / “ 将签订 XX ”“” (以下简称 ),根据合同 之约定,乙方对丙方享有前述存单产生的利息收“ ”益权(以下简称 存 单收益权 ); 2 、乙方拟以本协议约定之转让价款将合同项下存单收益权转让给甲 方,甲方同意受让; 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 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定义 本协议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名词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存单收益权转让 是指乙方将合同项下存单所产生的利息收益权以本协议约定之转让 “ ” 价款转让给甲方,甲方受让的行为
甲乙双方以《存单收益权 转让协议》的形式确认每笔存单收益权转让交易
标的债权 是指乙方向甲方转让的, 对银行享有之存单收益权, 包括该存单利息 及其附属权利 (附属权利是指因该利息而获得的担保利益、 留置权利、 保险权益、票据利益以及其他 “ ” 权利)
甲乙双方以《存单收益权 转让协议》的形式确认每笔交易转让之标的债权
存单收益权 是指乙方转让给甲方的, 其与银行在真实、 合法的储蓄基础上产生的 唯一、具体、特 “ ” 定和排他的无争议合法利息收益权
具体数额由甲乙 双方以《存单收益权转让协议》另行确定每笔存单之应收利息
转让价款总额 是指甲方根据本协议约定受让乙方标的债权所应向乙方支付的价款 总额
甲乙双方以 “ ” 《存单收益权转让协议》的形式确认每笔交 易之转让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