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与环保并重我国入世以后,与 WTO 成员的经贸关系更为紧密。鉴于我国的主要贸易伙伴均为 WTO 成员,对其技术法规自草案阶段即开始跟踪讨论,不仅有助于行使作为 WTO 成员享有的评议权,有助于及时实行措施、积极应对,而且在我国制、修订相关技术法规时,也可予以借鉴。汽车行业在我国目前还处于成长期,在不断进展壮大的同时,也经历着种种“成长的苦恼”,因此,在立足国内的同时了解和掌握国际技术法规动态,就显得更为重要。2024 年,WTO 成员发布的与汽车有关的技术法规通报共 76 个(其中我国 5 个;WTO 其他成员 71 个),占 TBT(技术性贸易措施)通报总数的 10%以上。主要涉及以下两方面:安全性为保护人类生命和健康,保证财产安全,成员纷纷制、修订技术法规,增加汽车的安全系数,以期减少或避开损害事故。从 2024 年来看,成员实行的技术性贸易措施主要为以下三类:测试方法详细规定某种测试方法,要求机动车辆通过该安全测试,从而起到防患于未燃的作用,以保证人身安全。例如:美国国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NHTSA)2024 年 5 月底就联邦机动车辆安全标准推出规则提案,要求机动车辆对乘员提供侧面碰撞保护。该规则提案通过对与窄物体碰撞时的保护要求,特别是与窄物体及与其它车辆侧面碰撞时,对乘员头部的保护要求,充分提高了其侧面碰撞保护标准。提案要求所有额定总车重为 4536 千克(10000 磅)或更轻的客运车辆在车辆对标杆试验时能保护前排就座乘客免遭头、胸、腹和骨盆损伤。另外,该提案也要求机动车辆在通过车辆与车辆的碰撞试验时,除满足原来的标准(即:要求前座和后座乘员免遭胸和骨盆损伤)外,还要求保护乘员头部免遭损伤。同时,拟将试验用假人的配套数目从一个增加到二个。试验将用代表中等身材成年男子的新型第二代试验用假人替代当前在该试验中使用的假人,其保护性要求与为新假人制定的头、胸和骨盆防损标准一致。同时增加对新的代表身材娇小的成年女子的试验用假人的试验,其保护性要求与为该假人研制的防损标准一致,以增强对小个子成人乘员的保护。由此美方认为提高了其损害评估能力,即:可提供侧面碰撞发生时,对损害种类及损害程度的更完整的评估,并使对改善乘员保护所实行措施功效的评估更为完整。为满足试验时乘员头部免遭损伤的标准要求,建议车辆制造商考虑安装受力自动打开的侧面头部保护系统,如:受力后,从车门框上的内顶板自动落下的头部气囊或充气帘。这类侧面头部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