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法的基本规定是什么一、安全生产管理的方针《安全生产法》第三条规定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安全第~、预防为主是安全生产基本方针,是《安全生产法》的灵魂
《安全生产法》的基本法律制度和法律法律规范始终突出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安全生产,重在预防
学习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必须把预防事故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着眼点和落脚点,进行主动的、超前的管理
《安全生产法》关于预防为主的规定,主要体现为六先,即:(一)安全意识在先由于各种原因,我国公民目前的安全意识相对淡薄
随着经济进展和社会进步,安全生产已不再是生产经营单位发生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个别问题,而是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事关国民经济进展和社会稳定大局的社会问题和政治问题
关爱生命、关注安全是全社会政治、经济和文化的主题之一
重视和实现安全生产,必须有强烈的安全意识
(二)安全投入在先生产经营单位要具备法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必须有相应的资金保障,安全投入是生产经营单位的救命钱
(三)安全责任在先实现安全生产,必须建立健全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各负其责,齐抓共管
针对当前存在的安全责任不明确、权责分离的问题,《安全生产法》在明确给予政府、有关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各自的职权、权利的同时设定其安全责任,是实现预防为主的必要措施
(四)建章立制在先预防为主需要通过生产经营单位制定并落实各种安全措施和规章制度来实现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生产经营活动涉及安全的工种、工艺、设施设备、材料和环节错综复杂,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并实行严格的管理措施,才能保证安全
(五)隐患预防在先预防为主,主要是为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
(六)监督执法在先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加大行政执法力度,是预防事故,保证安全的重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