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三联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安徽三联学院青年志愿者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三联青年志愿者协会(简称青协)是由三联学院在校青年学生组成的社会团体,本协会受院团委领导,受其监督,并向其负责
第二条:本协会是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立足校园,面向社会,组织和领导全院青年志愿者,培养大学生社会责任感,增强大学生的社会服务意识,努力提高在校大学生的综合素质,推动我院精神文明建设的健康发展的集公益性、服务性为一体的非赢利组织
(注:凡本协会成员参与个人赢利的活动,未经批准,一经查实,将直接给予开除协会处分)第三条:本协会在法律与学院的规章制度允许的范围内开展活动
第四条:本协会奉行“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原则
“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宗旨
第五条:协会会员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二章:细则第一节、会员资格及权利和义务第五条青协会员的基本任务(—)讲文明,树新风,建立温馨、和谐、友爱、互助、进步的宗旨
(二)培养青年志愿者,为青年志愿者提供成长机会
(三)适应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需要,改善社会风气,建立温馨,和谐的人际关系,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四)提倡志愿者精神,全面为志愿者提高大学生的整体素质,推动校园精神文明建设的发展
(五)为具有特殊困难,需要社会帮助的社会成员及贫困地区提供志愿者服务,培养青年的公民意识,奉献精神和服务能力,促进公民道德整体水平和科学文化素质的提高
(六)为社区服务、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科教兴国以及社会大型活动等公益事业提供志愿者服务
第1页共10页第六条青协会员的权利(一)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根据本协会决议精神,依照学校的有关规定独立开展活动
(三)有随时向协会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维护协会的声誉,支持协会工作发展的权利
(四)有参加协会安排的各项活动和取得有关资料的权利
第七条青协会员的义务(一)遵守本协会的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