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页 共 8 页编号:时间:2021 年 x 月 x 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 1 页 共 8 页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修正]发文单位:天津市人大发布日期:1990-4-27执行日期:1990-4-27失效日期:2004-1-6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会议的举行 第三章 议案的提出和审议 第四章 工作报告的审议 计划和财政预算的审查 第五章 地方性法规议案的审议 第六章 选举、辞职和罢免 第七章 询问和质询 第八章 发言和表决 第九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便于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市人民代表大会)依法召开会议、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结合市人民代表大会的实践经验,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的根本准则是,维护宪法、法律的尊严,维护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反映全市人民的意志。 第三条 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集体行使宪法、法律赋予的职权。 第二章 会议的举行 第四条 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每年至少举行一次。 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为必要,或者经过五分之一以上的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集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第五条 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集。 每届市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本届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完成后的两个月内,由上届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集。 第六条 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公开举行;必要时,可以举行秘密会议。举行秘密会议,由主席团征求各代表团的意见后决定。第 2 页 共 8 页第 1 页 共 8 页编号:时间:2021 年 x 月 x 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 2 页 共 8 页 第七条 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代表出席,始得举行。 市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应当出席;因病或者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出席的,必须请假。 第八条 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举行前,进行下列准备工作: (一)提出会议议程草案; (二)提出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 (三)提出列席会议人员名单草案; (四)会议的其他准备事项。 第九条 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举行的一个月前,将开会日期和建议会议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