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致用园丁奖章获得者评选细则为了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提高老师的整体素养,着力构建一支师德高尚、素养优良、充满生机与活力的老师队伍,打造致用文化的和谐校园,促进我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改革与进展,根据学校 2024 年工作思路,特制定《某某第一实验小学致用园丁奖章获得者评选细则》。 一、指导思想 从学校教育事业进展的长远需要,遵循小学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培育规律,充分发挥全校老师的积极性,确定正确的政策导向,实行切实有效的措施,鼓舞老师踏踏实实工作,默默奉献,创设老师成长的良好环境。二、入选条件 (一)申报致用园丁奖章获得者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坚定信念,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2﹒热爱学校,依法执教,全面贯彻教育方针。 3﹒热爱学生,教书育人,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4﹒敬业爱岗,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5﹒治学严谨,学风端正,具有开拓创新的精神。(二)申报致用园丁奖章获得者,还应分别具备下列具体条件:(1)学历大专或大专以上,原则上工作 10 年以上(含工作 10年),具有中级职务(原小学高级老师职务)及以上的一线老师。(2)踏踏实实工作,甘于奉献,同行、家长、学生的认可度高。(3)教育教学工作中,能做到教学“五仔细”。(4)积极配合学校中心工作,具有较强主人翁意识,以学校集体利益为重,能主动维护学校声誉。(5)关爱帮扶学生,受到学生的爱戴;在转化学困生方面取得一定成绩。(6)团结友爱同事,悉心指导年青老师,有高尚的情操。(6)学校职工参照上述条件执行。三、申报办法 1﹒各人对比申报条件,撰写个人事迹进行申报,。2﹒各工会组可以民主推举 1 人申报,由工会组集体撰写推举人。3﹒学校成立审定小组,根据申报,对比申报条件,综合平衡,确定“致用园丁奖章获得者”,每年 6—10 人。4﹒经审定后,符合此项条件的教职工由学校进行表彰;此表彰为校级最高荣誉,在晋级评优方面等同于市级综合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