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监理收费标准 670 号工程监理收费标准 670 号 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进展改革委、物价局、建设厅(委): 为法律规范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委托双方合法权益,促进我国工程监理行业的健康进展,国家进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部组织国务院有关部门和有关行业组织,制定了《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自 2024 年 5 月 1 日开始施行。原国家物价局、建设部下发的《关于发布工程建设监理费有关规定的通知》([1992]价费字 479 号)自本规定生效之日起废止。 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标准 1 总 则 1.0.1 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是指监理人接受发包人的委托,提供建设工程项目施工阶段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管理和安全、合同、信息等方面协调管理服务,以及勘察、设计、设备监造、保修等阶段的相关工程服务;各阶段的工作内容见《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的主要内容》(附表一)。 1.0.2 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为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工程监理(以下简称“施工监理”)服务收费与勘察、设计、设备监造、保修等阶段的监理与相关服务(以下简称“其他阶段的相关服务”)收费之和。 1.0.3 施工监理收费一般根据建设项目工程概算投资额分档定额计费方法收费。 铁路、水运、公路、水利、水电工程的施工监理收费按建筑安装工程费分档计费方式计算收费,对机电设备与工器具购置费、联合试运转费之和占工程概算投资额 30%以上的工程项目,双方可协商确定计费方式和收费额。 1.0.4 其他阶段的相关服务收费一般按相关服务工作所需工日和《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人员人工日费用标准》(附表四)的规定收费。 1.0.5 施工监理收费根据下列公式计算: (1)施工监理收费=施工监理收费基准价×(1+浮动幅度值) (2)施工监理收费基准价=施工监理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附加调整系数 1.0.6 施工监理收费基准价 施工监理收费基准价是根据本收费标准计算出的施工监理基准收费额,发包人与监理人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在规定的浮动幅度范围内协商确定施工监理收费合同额。 1.0.7 施工监理收费基价 施工监理收费基价是完成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法律规范规定的施工阶段基本监理服务内容的酬金。施工监理收费基价按《施工监理收费基价表》(附表二)中确定,计费额处于两个数值区间的,采纳直线内插法确定施工监理收费基价。 1.0.8 施工监理计费额 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