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林业和草原机关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摘要一、严格执行公务接待规定二、严格法律规范公务接待流程三、严格公务接待费用管理四、严格接待费用审核报批五、严格公务接待监督检查第 1 页根据市财政局财行〔20 某某〕455 号、〔20 某某〕398 号文件和市委办公室、市 ZF 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法律规范全市公务接待工作的通知精神,严格遵守某央某项规定,省委 30 条、市 36 条规定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市林业和草原局公务接待管理规定
一、严格执行公务接待规定1、公务接待指省业务部门、外地市相关业务部门、所辖县相关部门召集会议,检查指导、考察调研、执行任务、沟通、请示汇报工作等公务活动需安排的公务接待事项
2、公务接待严格根据市委、市 ZF 和市财政部门的规定范围、标准和程序办理
3、公务接待严格遵守厉行节约的原则,避开铺张浪费
二、严格法律规范公务接待流程6、公务接待严格控制配餐人数,接待对象在 10 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 3 人;超过 10 人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
三、严格公务接待费用管理第 2 页共 3 页 7、接待对象住宿严格执行差旅、会议管理有关规定,一律自行接算,局办公室可协助安排
会议应尽量安排在局本身会议室进行,确需在另作安排的,必须在市财政会议定点宾馆内确定
8、公务接待需安排工作陪餐陪餐的,原则上一次活动只安排陪餐一次
每人每餐不超过 130 元
9、公务接待实行预算管理,不得超支,不得在会议费中列支招待费,不得在会议费、培训费中转移、隐匿招待费开支,禁止向下级单位转嫁接待费用
四、严格接待费用审核报批10、公务接待审核报批严格实行四单合一的制度,结算时必须持有来宾单位公函、公务接待审批单、接待费用结算单和财务票据
11、公务接待必须做到事前审核报批,严格开支控制,费用及时结算
12、严格禁止在接待费用中列支应当有接待对象承担的差旅、会议、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