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各位家长:为了强化学生、家长和学校的安全意识,增强安全责任,保障学生的身体健康,现根据国家教育部关于《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有关条款,按照职责分明,责任落实的原则,学校与家长签订本责任书
一、学校方面在实施教育教学活动中,学校有责任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保障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校舍安全、食品安全和用电用水安全,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学校将依法治教,严格按上级规定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促进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
若因学校或教师不当造成的安全事故,学校或老师将根据有关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责任
1、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2、骑自行车;3、在学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4、在放学后、节假日放假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发生的,或其他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外发生的
二、学生及家长方面学生应遵守学校制度和纪律,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依法履行监护职责,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和纪律教育,学生或其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学生伤害的,应承担相应责任(学校无责任)
1、学生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违反社会公共行为准则、学校的规章制度或者纪律,实施具有危险或者可能危及他人安全行为的;2、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学校、教师已经告诫、纠正,但学生不听劝阻、拒不改正的;3、学生或者其监护人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患有特殊疾病,但未告知学校的;第1页共3页4、未成年学生的身体状况、行为、情绪等有异常情况,监护人知道或者已被学校告知,但未履行相应监护职责的;5、学生或家长自愿与船(车)工联系租船(车)的
自己接送学生的
三、家校的配合教育工作我校为了加强对学生安全工作的领导与管理,做到家校合作,分工明确,以达到减少事故,减少伤亡,减少损失的目的,家长要认真贯彻我校下发的学生家长安全责任书,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