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兴县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1 总则1
1 编制目的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切实做好森林火灾各项处置工作,正确处理森林火灾引发的紧急事务,确保处置森林火灾准备充分、反应及时、决策科学、措施有力,把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各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森林防火条例》、《广东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广东省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制定本预案
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在我县行政区域内发生的特别重大、重大、较大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工作
4 基本原则(1)统一领导,分组负责
在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县林业局负责协调组织实施本预案,本预案在具体实施时应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落实各项责任制
(2)各司其职,密切配合
本预案涉及的县有关单位,应根据本单位在森林防火工作中应履行的职责,落实各项支持保障措施,尽职尽责,密切协作,确保在处置森林火灾时作出快速应急反应
(3)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处置森林火灾,要坚持“周密组织,科学扑救,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努力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和公共设施的安全,把森林火灾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4)落实责任,常备不解
各镇人民政府和森林经营单位要落实预防森林火灾的各项措施,做好应对突发森林火灾的各项准备,建立应对森林火灾的长效机制,做到常备不解,快速反应,处置得当
2 森林火灾分级标准森林火灾按危害和涉及范围分为特大、重大、较大、一般四个等级
1 特大森林火灾(Ⅰ级)1、受害森林面积超过 100 公顷,火场仍未得到有效控制;2、造成 2 人以上死亡或造成重大影响和财产损失;3、距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或仓库不足 1 公里;4、严重威胁或烧毁城镇、居民地、重要设施和原始森林,或需要市支援
2 重大森林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