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村建设财务核算和失地农民补偿金资本化讨论随着城市化的进展,新农村建设和失地农民补偿金核算问题已成为社会热点问题。大量的土地被征用,大量的农民也因此失去了赖以生存的土地,农民是城市化的参加者、建设者,也理应成为城市化的受益者,应实行有效的措施保护好失地农民的利益。本文通过对失地农民补偿金转化为资本的讨论,以解决农民失地补偿金分配以及农民的后顾之忧,为政府与国家提供有关合理建议,进一步对新农村建设起到推动的作用。一、讨论背景新农村建设已成为现今的焦点问题,国家、社会都关注于新农村建设,“会计教学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院提出的会计专业建设的一个特色,在平常会计专业教学中,我们注重将专业教学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在 2024 年对新农村建设会计电算化的运用这一课题讨论的基础之上,结合当前的热点话题,进一步对失地农民补偿金问题进行讨论,更加体现了专业教育的现实意义。二、创新特色当前情况下,对于农村的土地被征用后的补偿方式,很多地方都是以货币形式进行补偿,农民可以领取失地补偿金。但是,对于农民而言,土地就是家园,他们世世代代以土地为生,仅仅依靠补偿金只能解决近忧而无法想象远虑。本讨论是为解决农民失地补偿金问题,解决农民的后顾之忧,针对农民在土地征用后自身利益在未来如何得到保障,而尝试用补偿金转化为资本,经合理运营使之增值,以解决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失地农民生活保障这一重要难题,从而为政府与国家提供有关合理建议,进一步对新农村建设起到更好地推动作用。三、新农村建设中的财务核算我国要实现建成经济繁荣、设施完善、环境优美、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就要对农村进行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等诸多方面的建设,“村财镇管”是目前绝大部分镇村实行的管理制度,即村财务由镇监管,取消了村级会计岗位、存款账户和会计档案保管权,村级记账改为镇级代理记账,对其集体资金进行镇管村用和村级报账制,并进行村级财务公开,促进村级财务管理法律规范化。(一)当前村级财务核算财务公开方面存在的问题1.财务处理上缺乏有效的透明度,借贷举债上带有随意性、盲目性。由于管理水平的限制,某些村级财务管理比较混乱,存在借贷举债手续不法律规范,账簿记录不健全等状况。“三联银”等“白头单”的使用现象较为突出,坐收坐支现象也常有。举债程序不法律规范,偿还无,有时未经审批就进行举债,举债用途也不恰当,有的兴建工程,有的解决办公经费不...